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,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时,针对就业提出了多项举措。其中,“新就业形态”表述首次出现在了党的报告中。
二十大报告提到:实施就业优先战略,强化就业优先政策,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,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,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,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。
二十大报告还明确提出: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,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。健全劳动法律法规,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,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,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。
随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进步,新就业形态也在蓬勃发展,灵活就业已经成为就业市场的一大趋势。张成刚表示,“在新就业形态领域,相对其他国家来说,无论是在实践领域还是在制度探索层面,我国都走得比较靠前。”
近年来,新就业形态在城镇、乡村都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。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,截至2021年底,中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2亿人。不过,“新就业形态面临很多不确定性,其中,职业伤害问题是最明显。”张成刚指出,目前,职业伤害缺乏制度保障,这是我国发展新就业形态亟需解决的问题。
对此,从2020年开始,广东、浙江、江西等地已陆续展开职业伤害保障试点;2022年7月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已在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广东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7个省份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。